当前位置: 首页 > 资讯 > >正文

牧高笛: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
来源:证券之星    时间:2023-08-11 19:30:40

       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  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
  根据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

票上市规则(2022年修订)》及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

为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、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的有关

规定,作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本着认

真负责的态度,基于独立判断立场,经过审慎讨论,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

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
  一、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(草案)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

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证券法》”)、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

划试点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《指导意见》”)等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规定的

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。

关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

益的情形,亦不存在摊派、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。

参与的,不存在违反法律、法规的情形。

公司治理水平,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,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促

进公司长期、持续、健康发展。

  综上所述,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,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

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(以下无正文)

(此页无正文,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

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全体独立董事签名页)

独立董事:

   李国范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陈汉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李曦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查看原文公告

X 关闭

推荐内容

最近更新

Copyright ©  2015-2023 京津冀培训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京ICP备2022022245号-12   联系邮箱:434 922 62 @qq.com